董事會 (1)
美國故國防部長Caspar Weinberg(1917-2006)退休之後,極力爭取當哈佛大學的董事。幾經周旋,董事會說這不是個掛名的榮譽職,你有時間全程參加每兩周召開的會議嗎?他答應並做到了。[16]
我們介紹創立於1913年的約翰‧洛克菲勒基金會的董事會與會長的組織分工方式:「基金會由一個21人組成的董事會負責,3年改選一次,董事會再任命領導班子:會長、副會長、各部門主任等等。董事會成員多為社會名流,……名副其實的社會公益機構。會長任期無限。我覺得真正有職有權,對決策起決定性影響的是會長。我重點翻閱基金會創立幾十年來會長向董事會作的年度工作報告,對其中表現的思想性、目的性和對人類的憂患意識,印象深刻。….」(資中筠著「洛克菲勒基金會」,載《學海案邊》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5,頁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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