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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雄
陳師孟是一位志行高潔、令人敬重的學者。斯人從來言行一致,敢說敢做;公正無私,又論事清晰。我至為佩服。
YH 20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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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8日 星期六
尖尾週記
尖尾週記
大學「自治」了嗎?
/陳師孟
/陳師孟
這週一有好些位朋友傳來一則影訊短片 (video),是「管爺」在南加州台大校友會做的演講摘錄,僅有短短三分鐘,所以應該是主辦者認為最精華的部份,看了有些話不吐不快。雖然「管案」目前也在監察院調查中,但辦案委員另有其人,所以我沒有洩露偵察或迴避表態的問題。
該案從年初台大「校長評選委員會」通過遴選管爺、並報請教育部聘任被拒開始,期間台大方面開過幾次行政會議與臨時校務會議,爭議反而越演越烈,台大與教育部之間的公文往返也不計其數,但吵到現在已經半年,教育部長換到第三人,管爺仍然誓言當仁不讓,甚至不惜千里迢迢投訴到國外;以往要選中央民代的,需要尋求海外鄉親的支持,現在連選台大校長也要去取暖,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管爺在短片中的講話,一改當初口出「爺們怕誰?」的狂態,輕聲細語、感性訴求,尤其是提到這些日子,隨時都有不相識的路人趨前問候加油,「不要被壞人打倒」、「我們全家都支持你」,醫院領葯會夾有一張溫馨問候小紙條、到常去的小吃店用餐會送上一盤菜請他。
我回想自己從三十年前參與街頭抗爭與民主運動迄今,也時常有來自陌生人的鼓勵,但更多的是管爺不曾承受的:軍警暴力相向有之,黑函穢物塞進信箱有之,妻小在巷弄被侮辱恐嚇有之,自己被民代移送地檢或監察院調查有之;這些都還好,最不甘心的是,從沒有吃過免費的大菜,連小菜都沒有。
接著管爺話鋒一轉,指出人民的溫情表現恰恰對照出政府的「吃相太難看」、「完全執政、完全貪婪」、「手伸進大學裡,讓所有的人觸目驚心」、「過去相信的道德價值與公義標準,可以一夕之間就不在了」、「五權中我領教了四權,行政權中我也領教了六、七個部會」,以致於政府「把這件事搞成很複雜的政治事件」。
我雖然也認為小英政府對我不夠好,但這種罵法可不敢苟同。
的確這件事本來就是一件單純的法律事件,因為所有對管爺的指控都是法律層面的違失:在參選校長時,填表未充分揭露校外兼職;在遴選過程「副董選獨董」,未主動申請利益迴避;在出任企業獨董與薪酬委員等有給職務時,未事先取得校方許可;在赴中國講學時,未向教育部報備⋯⋯。
賴中強 管中閔獲邀自106年6月14日起,兼職擔任台哥大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等職務。其中,獨立董事部分,是在106年4月28日即向台大提出書面申請,並於106年5月17日獲核准,符合規範所定程序。
不過,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職務部分,106年7月14日才獲台哥大來函申請辦理,遲至106年9月22日學校核准兼職,但管中閔竟於台大尚未核准這兩項兼任職務前,分別於106年6月14日及8月1日出席台哥大審計委員會、106年8月2日出席台哥大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8點,及「國立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4條第3項等規定,情節明確。
不過,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職務部分,106年7月14日才獲台哥大來函申請辦理,遲至106年9月22日學校核准兼職,但管中閔竟於台大尚未核准這兩項兼任職務前,分別於106年6月14日及8月1日出席台哥大審計委員會、106年8月2日出席台哥大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8點,及「國立台灣大學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第4條第3項等規定,情節明確。
賴中強 監委調查指出,台哥大獨立董事年報酬高達新台幣500萬到1000萬元,富邦集團蔡明忠、蔡明興兄弟分別為公司的董事長及副董事長,依一般社會通念,蔡明興與獨立董事管中閔之間,具有相當的利害關係。
糾正意見說,蔡明興既獲選擔任台大校長遴選委員,管中閔遞件參選台大校長並經資格審查通過,蔡明興竟未自律將管中閔在其所屬的台哥大公司擔任獨立董事一事「自我揭露」。
糾正意見說,蔡明興既獲選擔任台大校長遴選委員,管中閔遞件參選台大校長並經資格審查通過,蔡明興竟未自律將管中閔在其所屬的台哥大公司擔任獨立董事一事「自我揭露」。2018.8.16
凡此種種教育部不予聘任的理由,在在都有法令依據,所憑無一出自政治立場;但奇怪的是,管爺過去一昧以神隱方式拒絕依法論法,而在前述演講中,對這些具體的指控也置若罔聞,反倒指責政府在搞政治。
這樣的顛倒是非、企圖先罵先贏,我看只有馬前總統說北檢起訴他是「政治迫害」,差可比擬。
「管案」也令我回憶起在台大求學與任教半世紀,所經歷過的校長。不客氣地說,歷任校長幾乎都是聽命於中國國民黨的官僚學閥,只有一位「無黨籍」的虞兆中校長是例外。他於1981年到校,三年一滿就被撤換,他最後一次主持校務會議之後的聚餐,走來和我同桌而坐,我略帶不滿地問他:「你的治校理念才開始推動,怎麽就要離開?」他苦笑:「三年前他們不認識我,要我來,現在他們知道我了,就不要我了。」
我清楚記得,台大首創的「校園規劃委員會」與「校園環境總規劃書」,出自他之手;為了推廣多元學習,他邀請各學門教授組成工作小組,就文史哲藝、社會、自然、應用科學等諸領域,建立通識課程,也証明他的遠見。
最重要者,他把大學的理念歸納為「大學自治,學術自主」,並強調學生有獨立人格,「大學生不需要與中小學同樣的管理方式」,更顯示他的人本教育。但虞校長忘記了台灣的大學在戒嚴時期,非但不是「自治」,而且是「黨治」,就這樣,台大失去了一位值得尊敬的校長。
儘管以往大多數的校長也不怎麽樣,但究竟那是在一黨獨大的威權時期,校長官派;即使在後來校長由選舉產生,也沒有傳出像管爺一樣,事前就被舉發不配為人師表。今天如果台大當真容許這樣一位在性格上與行為上的「瑕疵品」來領導,即使被評為全球十大,也只是騙騙外人,「一所偉大的大學」不可能對自己造成的「瑕疵」視而不見。
所謂「一所偉大的大學」,來自這段期間台大的代理校長郭大維之口,他在今年畢業典禮上對台大師生用這個題目做演講;這篇講稿透露出台大對管案的處理態度,讓人不勝憂慮。他直言:「現在台大陷入巨大的危機」,接著卻馬上援引「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及「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的聲明,指責「政府不應干預遴選結果」,要求「政府尊重校務會議的決議」。
郭代校長只會找一群無聊幫閒的團體來壯大聲勢、只知要求別人要尊重自己,卻說不出任何足以讓人尊重的理由;不只如此,在他領導下的台大校方行政人員,掩藏自己所有便宜行事的証據,否認自己所有違法亂紀的事實,那麽「陷入巨大的危機」,豈不只是遲早的事?
把危機歸責於政府之後,郭代校長搬出一段陳腔爛調,對畢業生做廉價的期許:「身為台大的畢業生,你必須要有理想、要有榮譽感、對國家社會要有責任感、對弱勢要有同理心,⋯⋯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說到理想、榮譽、責任、同理心、⋯⋯,高貴的大人啊,你自己有哪一樣?台大有一個管爺已經夠糟了,偏偏還有你!
我不禁又想到虞校長的話⋯。今天台大還是由看不見的「他們」在做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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