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 星期日

沈凌:中國式“終身教授”



中國式“終身教授”
沈凌:西方大學的“終身教授”像合夥人,是大學的主人;中國大學“終身教授”雖是鐵飯碗,但依然是員工。

......國有企業的員工一旦被招聘進入,就很難開除;但是他仍然是僱員,在國企內部,沒有發言權和決策權(當然,作為僱員,在私企一樣沒有發言權和決策權)。所以,國有企業的員工才是真正的“終身制員工”。但是這樣的終身制是終身受僱的意思,並不是合夥制。它的最大缺陷是沒有一個適當的激勵機制:企業不是我的,干好幹壞一個樣,我為什麼要兢兢業業為它奮鬥呢?所以三十年來,我們一直希望改革這種制度。
合夥制的事務所是一個什麼樣的制度呢?在這樣的組織裡面,有兩類人,合夥人和非合夥人。你一開始受僱,是一個非終身制的僱員,通過一定年限一系列的考核(考核標準由合夥人來制定),通過了就可以晉升成為合夥人。一旦成為合夥人,不但收入增加,而且在組織內的地位完全不一樣了,因為這時候你就成為了組織的主人,沒有人能夠再開除一個主人!這時候你沒有了考核的壓力,但是卻有了作為主人不斷提高​​組織盈利,持續維護組織聲譽的激勵和責任,這和一般的私營企業老闆是一樣的道理,但是更加開放和包容。因為這個主人的隊伍是在不斷更新的,而私企的老闆是相對固定的。
那麼現在中國大學搞的終身制人事改革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也可一言以蔽之:是把原來的國有企業終身制制度打破了,換成了私營企業一樣的員工合同制。“海歸”教授必須接受一個六年制的合同,在這個期限結束之後,達到了學校規定的要求,那麼就可以晉升為教授留下,是為“終身教授”,否則就需要走人。到此為止,和西方發達國家的大學一模一樣。
可是,中國的“終身教授”依然會接受業績考核,即便你已經成為“終身教授”,這是區別之一;中國的大學從上而下,還是一個行政機構,校長——院長——教授的等級制度猶存,遠未達到合夥人的平等地步,這是區別之二。簡單來講,我在波恩大學經濟系看到,我們的系主任是教授們輪著做的,招人也是要教授投票表決的,公共資金的使用更加是公開公平的,現在的中國大學做得到這其中哪怕一點嗎?
既然中國的教授不可能成為學院的合夥人,那麼給予一個不加考核的終身合同就會重新陷入國有企業的低效率陷阱,所以中國大學現在改了革的新制度向私人老闆學習,引入了高薪作為胡蘿蔔,用不間斷的考核作為大棒,來鞭策教授不偷懶,應該說是一個制度上的進步,也是一種現有體制下的必要制度約束。
但這樣的“終身教授制度”或者叫“常任軌制度”與西方國家一流大學的教授人事制度並不是一回事。
(作者為德國波恩大學博士。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責編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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