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如果只剩下比序
黃德祥 英國雪菲爾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今年教育部所推動的十二年國教,把學生、家長、學校與社會翻攪了一番,目前還沒結束,因為還有特色招生,還有二免。最令社會大眾困惑的無過於,既然稱之為「免試入學」,為何還有會考?還有比序?難道「會考不是考試」?不知道誰在玩弄大家的智慧?
如果教育部立論正確,所作所為有深厚的學理根據,並在實際運作上經得起檢驗,教育部的十二年國教方案,就值得肯定,如果情況並非如此,問題就嚴重了,因為學生的青春不再,人生無法重來。一免所產生的混亂與抗議前所未見,即可鑑往知來。
也許教育部早就預料到十二年國教的混亂,因此將全台灣劃分為15就學區,委由各就學區自訂超額比序項目,再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這就是今年問題出現後中央與地方相互推諉的源頭。仔細檢驗15個就學區的超額比序項目,就可以發現很多地方超額比序項目是多麼的荒謬。
首先,教育的價值與成就應該等值,意即台北學生的學習表現,應該與高雄、台東,甚至全國各地一樣同等價值。既然稱之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當然是全國每個學生都一樣,不能因為出生地不同,就遭受不平等的對待。準此,十二年國教全國超額比序的項目就應該要完全相同才是。
但如果細細研讀全台15個就學區的超額比序項目,應該說「基北區」的市民還算是比較幸運。除了選填志願序被列為比序分數外,其次就是同分時以國文作文為比序依據,最令家長與考生所不滿了。但在「桃園、連江」學區,志願序別的比序方式與計分就與「基北區」大大的不同。選填1、2志願入學者給15分,3、4志願12分,5、6志願9分,7、8志願6分,9、10志願3分,11至30志願不計分。在「中投區」志願序卻變成第1志願30分,第2志願27分,第3志願24分,第4志願21分,第5志願18分,第6志願15分,第7志願13分,第8志願11分,第9志願9分,第10志願7分,第11至15志願5分,第16至30志願3分,第31至50志願不計分。在「台南區」又變成第1志願7分,第2志願4分,第3志願3分,第4志願2分,第5志願1分。其他各區志願序的比值各不相同,道理何在?學理根據又何在?教育意義又何在?筆者翻遍古今中外教育史,找不到這種志願序給分標準的依據在哪裏,曾經在那一國實施?在哪一地?那一所學校曾經被採行?只能用英文nonsense(胡鬧)來形容。這就是教育主管機關與大人強加在學生身上天大的不公平。
更不可思議的是,在志願序之外,「台南區」、「屏東區」與「宜蘭區」等區的比序,又加上「與『我的志願』相符者2分;與『家長建議』相符者2分;與『輔導小組建議』相符者2分」的比序項目。也就是說,選填志願,還要遷就他人,或是要與這些相關的人先串通好,就可以得分?這是又是哪種道理?哪種教育意義?
另外有多個就學區另加「體適能」比序,大致是身體柔軟度、瞬發力、肌耐力、心肺耐力。問題是「體適能」由誰來鑑定?如何鑑定?何時鑑定?又是一連串問號。
除此之外,幾乎每個就學區,都將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作為比序項目,「基北區」規定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每個領域6分。「中投區」規定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者,每個領域4分。「雲林區」比序又不同,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每個領域3分。「高雄區」也不一樣,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者2分。教育部將此種比序美其名為「均衡學習」,但目前國中九年一貫課程共有語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生活、社會、綜合活動、藝術與人文等七大領域,另外並有七項重大議題。教育部為何對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情有獨鍾?難道一位學生多花心思在語文、自然與生活科技等方面就有罪嗎?教育部不是口口聲聲表示十二年國教是在「適性揚才」嗎?七大學習領域的學習,只有三大領域列為比序項目,實在也找不到理論依據何在?
綜觀十二國教全台15個就學區的超額比序項目,除了會考相同,占30分外,其餘各就學區比序項目與給分標準幾乎完全不同,不只欠缺學理根據,盲目比序、不同加分、標準不一,考生分發結果,猶如「亂點鴛鴦譜」,剝奪無數學生選擇理想學校接受教育的機會。這已經違反「教育基本法」第四條「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之規定。訂出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的教育部長與相關主管,已符合移送監察院彈劾的標準。
在學習理論上,國外學者認為學習有兩大類,一是「精熟學習」(master learning),一是「表現學習」(performance learning)。「精熟學習」者,是指學習者依照自己的能力與性向精熟大部分學習題材,不與別人作比較,自己從學習中獲得樂趣,並保有學習熱忱,最後獲得最高學習成就。「表現學習」類型者之學習,主要是想獲得讚賞,贏得勝過別人的目標,學習是為應付外在的目的,而非自己,只要競爭的標的消失,就失去學習的動力。十二年國教訂出一大串的比序項目,要勝出,就需要不斷地「檢紅點」,剛好在助長「表現學習」類型者,對處在科技發展關頭,需要精熟學習、持續學習、創新學習的國家教育傷害至深且廣。十二年國教該是懸崖勒馬或改弦更張的時候了。教育如果只剩下比序,教育也就不見了!
今年教育部所推動的十二年國教,把學生、家長、學校與社會翻攪了一番,目前還沒結束,因為還有特色招生,還有二免。最令社會大眾困惑的無過於,既然稱之為「免試入學」,為何還有會考?還有比序?難道「會考不是考試」?不知道誰在玩弄大家的智慧?
如果教育部立論正確,所作所為有深厚的學理根據,並在實際運作上經得起檢驗,教育部的十二年國教方案,就值得肯定,如果情況並非如此,問題就嚴重了,因為學生的青春不再,人生無法重來。一免所產生的混亂與抗議前所未見,即可鑑往知來。
也許教育部早就預料到十二年國教的混亂,因此將全台灣劃分為15就學區,委由各就學區自訂超額比序項目,再由教育部核定後實施。這就是今年問題出現後中央與地方相互推諉的源頭。仔細檢驗15個就學區的超額比序項目,就可以發現很多地方超額比序項目是多麼的荒謬。
首先,教育的價值與成就應該等值,意即台北學生的學習表現,應該與高雄、台東,甚至全國各地一樣同等價值。既然稱之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當然是全國每個學生都一樣,不能因為出生地不同,就遭受不平等的對待。準此,十二年國教全國超額比序的項目就應該要完全相同才是。
但如果細細研讀全台15個就學區的超額比序項目,應該說「基北區」的市民還算是比較幸運。除了選填志願序被列為比序分數外,其次就是同分時以國文作文為比序依據,最令家長與考生所不滿了。但在「桃園、連江」學區,志願序別的比序方式與計分就與「基北區」大大的不同。選填1、2志願入學者給15分,3、4志願12分,5、6志願9分,7、8志願6分,9、10志願3分,11至30志願不計分。在「中投區」志願序卻變成第1志願30分,第2志願27分,第3志願24分,第4志願21分,第5志願18分,第6志願15分,第7志願13分,第8志願11分,第9志願9分,第10志願7分,第11至15志願5分,第16至30志願3分,第31至50志願不計分。在「台南區」又變成第1志願7分,第2志願4分,第3志願3分,第4志願2分,第5志願1分。其他各區志願序的比值各不相同,道理何在?學理根據又何在?教育意義又何在?筆者翻遍古今中外教育史,找不到這種志願序給分標準的依據在哪裏,曾經在那一國實施?在哪一地?那一所學校曾經被採行?只能用英文nonsense(胡鬧)來形容。這就是教育主管機關與大人強加在學生身上天大的不公平。
更不可思議的是,在志願序之外,「台南區」、「屏東區」與「宜蘭區」等區的比序,又加上「與『我的志願』相符者2分;與『家長建議』相符者2分;與『輔導小組建議』相符者2分」的比序項目。也就是說,選填志願,還要遷就他人,或是要與這些相關的人先串通好,就可以得分?這是又是哪種道理?哪種教育意義?
另外有多個就學區另加「體適能」比序,大致是身體柔軟度、瞬發力、肌耐力、心肺耐力。問題是「體適能」由誰來鑑定?如何鑑定?何時鑑定?又是一連串問號。
除此之外,幾乎每個就學區,都將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作為比序項目,「基北區」規定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每個領域6分。「中投區」規定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者,每個領域4分。「雲林區」比序又不同,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每個領域3分。「高雄區」也不一樣,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皆達60分者2分。教育部將此種比序美其名為「均衡學習」,但目前國中九年一貫課程共有語文、自然與生活科技、健康與體育、生活、社會、綜合活動、藝術與人文等七大領域,另外並有七項重大議題。教育部為何對健體、藝文、綜合3領域情有獨鍾?難道一位學生多花心思在語文、自然與生活科技等方面就有罪嗎?教育部不是口口聲聲表示十二年國教是在「適性揚才」嗎?七大學習領域的學習,只有三大領域列為比序項目,實在也找不到理論依據何在?
綜觀十二國教全台15個就學區的超額比序項目,除了會考相同,占30分外,其餘各就學區比序項目與給分標準幾乎完全不同,不只欠缺學理根據,盲目比序、不同加分、標準不一,考生分發結果,猶如「亂點鴛鴦譜」,剝奪無數學生選擇理想學校接受教育的機會。這已經違反「教育基本法」第四條「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之規定。訂出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的教育部長與相關主管,已符合移送監察院彈劾的標準。
在學習理論上,國外學者認為學習有兩大類,一是「精熟學習」(master learning),一是「表現學習」(performance learning)。「精熟學習」者,是指學習者依照自己的能力與性向精熟大部分學習題材,不與別人作比較,自己從學習中獲得樂趣,並保有學習熱忱,最後獲得最高學習成就。「表現學習」類型者之學習,主要是想獲得讚賞,贏得勝過別人的目標,學習是為應付外在的目的,而非自己,只要競爭的標的消失,就失去學習的動力。十二年國教訂出一大串的比序項目,要勝出,就需要不斷地「檢紅點」,剛好在助長「表現學習」類型者,對處在科技發展關頭,需要精熟學習、持續學習、創新學習的國家教育傷害至深且廣。十二年國教該是懸崖勒馬或改弦更張的時候了。教育如果只剩下比序,教育也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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