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入了戶頭,還不算成功!
前天,一位學長說他發現某校長掛在嘴邊的捐款案子,很多根本錢沒到位。
這一年,我"負責"幫助朋友出錢整修某棟"歷史建築"案子(約等同捐款300萬,只計有形支出)。開始時,校長在公館請捐款人吃水果,總務長在旁邊勤作(條件)筆記......我開始時以為,可以為母校做點義務工,很難得......不料在6個月後,我覺得所有利害關係人似乎八字都不對,應該採用另外的"回饋"方式......換句話說,說好的捐款/工程沒到位。個中的理由,不足為"外人"道。
捐款給學校的某一名目,可能因捐款目標沒達成,成為"呆款";也可能受款單位覺得必須
慎重處理,久久無法落實。
臺大上一任李校長就任時,他的同學捐5億4千萬蓋大樓,紀念"文藝復興運動"。現在已是新校長主政,案子似乎還沒突破。
東海大學更妙,有人捐北市永康街的房子 (和龍井某屋);在校方和董事會的合作下,約20多年前就將捐的房子賣掉,據說要找更好的地方(或許是運作的藉口)。現在當年40坪的售款(存款和利息),可能買不到原址的數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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