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秉泓 Ryan Cheng
在高雄出生,目前也住在高雄。2013-2017年擔任高雄電影節短片策展人,任教於義守大學與東海大學,電影 ...
著作:
《台灣電影愛與死》、《她殺了時代:重訪日本電影新浪潮》,
《台灣電影變幻時:尋找台灣魂》書林出版公司. 2019。監製作品《伏流》。
影評文字散見自由評論網、鳴人堂、in微創影像創作網、端傳媒、Yahoo奇摩電影等網路平台,以及《Fa電影欣賞》、《文學台灣》及《鹽分地帶文學》等雜誌。
大學兼任老師甘苦談
忽然想到可以聊教學評鑑
基本上兼任老師可以比較不在乎教學評鑑,那種感覺很微妙,就是「我接受這麼低薪來兼課,還讓你們評鑑,分數太低你們到時就要把我趕走,然後我只好表示哼不屑的是我ok」的微妙。
以前剛開始教的時候,我會很在乎學生幫我打分數,以及學生在期末上網填寫回饋的隻字片語。有些批評我是坦然接受的(記得有學生說我只要聽到上台報告太差的我都會翻白眼面露鄙夷,我承認XDD 我現在改進很多了),但有些批評是帶著恨意甚至刻意寫來搞你的我也感覺得出來甚至猜得出來是誰。
後來有次收到一則教學回饋之後,我就再也不看任何學生回饋,也不查他們幫我打的成績了。
某次收到一則回應,說我上課都在講電話罔顧學生權益。
我非常生氣,我上課最痛恨學生講手機,我自己有要事等電話,一定會跟學生講我手機現在無法靜音等一下課堂間會出去講五分鐘電話。
那時因為被陳美雅告,所以我記得有堂課臨時律師打電話來,出去講了通電話。
我打去學校,要求要跟那位寫回應的學生對質,第一我沒有「都在講電話」,就那麼一次,第二無論是對方誤會或蓄意,我都要講清楚,對方寫回饋的語氣讓我感覺是污衊。
結果大概我語氣太堅決,校方人員說不可能告訴我對方是誰,叫我別在意,我說我怎可能不在意,這個關乎我的名譽,對方說的不是事實。校方再表示,這只是例行公事,他們不會因此對我產生負面評價。我說那我不介入,校方去調查,校方也表示不可能。無奈還是掛了電話。
我掛完電話之後,還是很不爽。我來兼課,對得起我自己跟學生就好。學校設計出這個例行公事的評鑑制度,有時拿來懲罰教師(例如分數太低所以不續聘),有時又告訴你不要在乎它這只是例行公事,當你反應裡頭評鑑跟回應有違事實竟然勸你不要跟它認真。對我來說,這就是一種醜陋的威權(這才是真正的醜陋),藉此踐踏老師羞辱老師。
已經差不多忘了這件事,但既然想起來就把它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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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再講一下學生不看片的事
我以前在台文跟歷史系及通識系上課,學生看片量少,或者趨近於零,我覺得都沒關係。但因為跟同學無法溝通(例如一開始上侯孝賢、講王家衛,他們就是無感),於是調整作法,台文的課從瓊瑤九把刀著手,後面才切入鄉土文學改編電影等。通識則改成從漫威超級英雄去講,這是課堂上最大的交集。
上影視系的課比較不一樣。系上會有推薦百大之類片單,我不確定每個學生到底看了多少。但我有偷偷注意一下,表現好的通常還是看比較多的。
對影視系來說,看片是種修煉,不是模仿或分析,更重要的是開拓自己的世界觀和想像力(當然我相信有一種天才是不用看片就天賦神功,很純粹的,可惜我沒遇過)。
其實課堂上放雷奈或阿巴斯或阿比查邦,即使對影視系同學來說,我相信五成以上同學是某種酷刑,所以我自己試過多種方法之後,覺得比較好的作法是透過分組安排他們回家看(每個導演至少看三部),然後上台報告,大家一起討論。但是我會提醒自己要盡力避免上課時露出「這個導演這麼偉大你為何就是不懂」的表情,畢竟感受是主觀的,有時則是時候未到,說不定十年後他們變鐵粉。有時聽完同學報告,他們說被逼著看完《浩氣蓋山河》意外發現新大陸,就會很開心。
對了,關於擬定作業,我其實不太喜歡讓同學自己選片或選導演報告,十年前可能班上三分之二是李安宮崎駿跟諾蘭,現在可能三分之二是枝裕和。所以我比較偏好讓各組抽籤之類比較有驚喜,或者列出三五個題目讓每個人自選。
最後,影視系真正會激怒我的不是不看片,而是看片的時候偷玩手機(我可以忍受同學看到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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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兼任老師甘苦談:最後一po
易導的醜笨說,我相信他說的醜笨指的是思維的方式,不是開脫之詞,這是情緒上來刻意講出的氣話。
不過我不同意「沒有反應的沈默就是共犯結構」這句話。
我相信很多同學,即使是二十幾年前我還在大學,就從沒搞清楚專兼任之別。他們真的不會想到兼任領很少的鐘點,或者搭了多遠的車就為了來幫他們上兩節課。同學的想法很單純,就是喜歡你,想要多與你親近,也想透過你找到機會。他們若真討厭你,根本懶得理你。當然身為老師的我們,可以嚴詞拒絕他們的「小心機」。
另外就是,有些同學表現出多仰慕你多喜歡這門課,但是他們的喜歡僅及於表面言詞,從上課態度到成績表現都無法與口頭上的喜歡成正比。師生關係某種程度也是一種情感關係,雙方都難免誤判,也因此偶會心生遭背叛之感。
多數學生對於兼任老師遭受的種種不公平待遇,或者權益遭受校方漠視,其實是不知道的。他們不可能是共犯結構。即便他們知道了,他們無能為力,也仍然不是共犯結構。
即使是知道兼任老師長期低薪被壓榨的系方校方行政或專任老師,我也從不覺得他們是共犯結構,畢竟每年在排課時,很多來自他們的善意,總是讓我點滴在心頭。這不是場面話,我是說真的。
(當然我也遇過某些刻意的排擠或打壓,例如要求每個老師無論外地本地無論專任兼任輪流排早八這種假平等,例如看到修我課的人多就馬上把課搶過去或找理由不排課)。
然後,因為學生不知情,兼任老師該要把這些委屈去跟學生說嗎?這個我反對,這有點變成我把自己的困境強加在學生身上,難道要動之以情要求他們表現一下嗎?他們若沒發聲或漠視難道就是共犯嗎?這個邏輯不對。
我鼓勵學生去爭取自己的權益,面對系上校方的不合理制度規則都該去爭取,他們對我評分或課堂有任何疑慮也都可以爭取。但是老師自己的權益受損遭漠視,期待學生為自己發聲或理解是沒必要的,結構性的問題跟學生無關,應該是去上綱給潘文忠跟蔡英文,要求他們儘快解決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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