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大劇場-藝能教學正常化,關鍵不全在校長
教育部日前要求各縣市,加強審核各國中包括「藝術與人文」在內的非高中基測課程實施計畫。一旦發現未能落實,不但減少經費補助,校長考績至多乙等。教育部官員語帶威脅地說,校長考績乙等「必然成為人生中一大汙點」。
看到這則新聞,感覺回到督學突擊檢查「參考書」與「惡補」的年代。學生眼中威嚴莊重的校長,在教育部長官面前,竟然有點像被要求遵守規定的中小學生,隨時都可能遭受扣操行分數、「站黑板」的處罰…。
國中小「九年一貫制課程」從九十年度起實施以來,一直備受關注,尤其「藝術與人文」領域是在傳統的音樂、美術之外,增加表演藝術,並以 「統整」、「合科教學」為實施原則,構想良善。然而,近十年來能落實教學計畫的學校,十不得其一。大部分的國民小學雖能按表操課,但學科老師兼代藝術科目 的情形仍然普遍。國中部分因面臨基測壓力,多數學校師資與空間設備俱不足,實施起來荒腔走板,問題重重。
國中小能否落實「藝術與人文」,校長的執行力當然是最重要的關鍵。但校長學有專精,且受過完整的養成訓練,何以不依規定實施「藝術與人文」課程?其實校長犧牲藝能課程,還不是為了提高升學率,所反映的,也正是社會現實與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
台灣的教育理念與教學目標在理想與現實之間,往往呈現巨大的落差。各行各業談起「孩子的教育」洋洋灑灑、脈絡分明,但校園瀰漫升學主義與 功利主義,卻是不爭的事實。中小學教育偏升學,大學重功利的情形由來已久。以國中藝能教育為例,它對學生學習與人格養成的影響,人人皆知,許多大部分學校 說一套、做一套。基測不考的科目,教學就受到忽視。即使許多中小學有藝術才藝班,也不代表學校重視藝術教育,而是把它視為升學機制的一環。
非基測科目教學不能正常化,不僅校長、老師有責任,家長難道沒有關係?以現在的社會型態,以及家長關心學校教學的程度,如果他們認為「藝術與人文」課程應該正常化,校長、老師豈有甘冒禁令,違背家長期待的道理。
當初教育部推動「藝術與人文」,似未針對藝術教育生態,以及可能遭遇的困難,預先做縝密的評估,並擬定可行的執行方案。尤其表演藝術納入 正常學習領域,師資與教學內容都沒有前例可循,而美術(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音樂彼此之間,如何「統整」、「合科教學」,也極其模糊。大部分學校、老師 都是課程實施之後,邊做邊學習。
教育部要徹底解決「藝術與人文」課程的缺失,除了要求學校落實教學課程之外,應同時通盤檢討藝術師資結構,並協助各校解決藝術師資不足的 問題。目前「藝術與人文」三個學習領域中,表演藝術師資嚴重缺乏,但另方面,各大學表演藝術(舞蹈、戲劇)系所畢業生,只能在外「流浪」,就算通過師資培 育訓練,仍難成為正式教師,因為學校的缺額,多優先聘用學科教師。偏遠或班級數不足的學校,更沒有聘請藝術教師的「條件」。
報載教育部計畫針對偏遠與班級數不足的學校,推動「藝術與人文」教師合聘、巡迴制度。這個構想其實並不合宜,因為「藝術與人文」不僅是教學科目,更是群體的人文活動,涵蓋校園、藝術與空間的關係,課程實施需要不斷的累積與實踐,有賴專職老師的指導。如果現有編制、預算不能增加師資員額,亦 應整合藝術教育相關推廣計畫,包括「擴大內需」、「有品運動」所可能運用的資源,轉化成常態性人力編制。學校落實「藝術與人文」教育,學生才能充分學習藝術的「主題軸」,包含藝術欣賞、創作及其與自然環境、社會、人格成長的課題,並從空間運用、資源整合與團隊合作,獲取實際的學習經驗。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2009年7月1日 星期三
「藝術與人文教學正常化,關鍵不全在校長 (邱坤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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