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1日 星期四

蘋論:學生審課綱有何不可

蘋論:學生審課綱有何不可

 
當很多人憤怒抨擊教育部開放中小學生審課綱時,不要忘記讓學生參與課綱的制定,本身就是很棒的「公民教育」。
批判中小學生審課綱的主要理由是:民粹取代專業、政治介入太深。武陵高中校長林清波的說法最具代表性。他表示課審會納入學生代表政治介入太深,「完全是民粹化的表現。」他還說,學生要有足夠能力、知識、生命經驗才能審課綱,中小學生本身是受教對象,不適於擔任課審委員。老人們悲憤之餘咒罵教育部「瘋了」,並說只能當成「共業」,大家一起來承擔。

不再是大人說了算

這些譴責有其道理,教育部須虛心檢討。但讓學生代表制度化地參與課綱審訂,說出他們希望讀些什麼?喜歡怎樣的教學方式?對目前師生互動有何批評與改進建議?對決定的課綱是否不滿等,讓課審委員在選擇與確定課綱前,可把學生意見考慮進去,有何不好?課綱的決定權還是在課審委員手裡,學生只提供參考意見,讓委員在決定課綱前就已了解學生的態度與好惡。
多年來台灣學生的課綱都是大人說了算,學生對自己學到什麼完全沒發言權。學校則以家父長式的權威決定學生需要知道什麼,不需要知道什麼。這樣的教育是在培養臣民或國民,不是培養公民。公民的養成是在人民從小開始就被尊重、被要求負責盡義務、有強烈權利意識、有獨立思考能力、有社會責任意識、有追求公平正義的勇氣。而這些都需民主公民社會土壤才能培養出來。
威權專制政體培養的是臣民或國民。公民是由價值追求建構的身分,不像國民是自然的結果;公民與民主政體同在,是和民主政治密不可分的個人與國家的關係。亞里斯多德闡述公民性的定義時說:「公民是持久地參與正義治理和公職責任的人。」 

尊重權利培養公民

而培養公民意識分兩大部分:公民權利與公民責任。培養國民或臣民的教育是自上而下的,由威權在後推動;而公民教育則由普遍民主價值代替一黨一派的教義來形成。培養學生成為好公民就保證未來有個好社會。讓學生有權影響對他們自己的教育,就是尊重他們的權利,提醒責任。所以讓他們參與課審本身就是很優的公民教育。擔心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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